四人被騙后惱羞成怒打死騙子
2005年,袁某某認識了任某。任某自稱離異,并在電業(yè)局任公務員,后二人開始同居。2006年5月,任某稱中鋁集團招人,只要七萬到十萬元的公關費用就可以拿下一個指標。隨后,袁某某的21名親友送來100多萬,而工作的事兒卻一直沒有著落。2009年7月初,任某又自稱認識某大學副校長,能為袁某某的準女婿白某介紹到該大學教書為由,收取白某活動經(jīng)費10萬元。并借電業(yè)局招人之便,收受袁某某親友錢款59萬。在得知任某本是一名修理工,而非什么公務員后,袁某某伙同白某以及侄兒吳某某、外甥楊某某于2009年10月1日將任某囚禁,逼迫其寫下騙取欠款的欠條。此間,袁某某等四人多次對任某進行毆打。因任某受傷嚴重,袁某某等人遂撥打了急救電話,但任某某仍因搶救無效而死亡。
袁某某、白某、吳某某、楊某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額比公訴至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故意傷害罪如何定罪量刑
法院認為被害人任報童以安排工作為名,騙人錢財,數(shù)額非常巨大,已涉嫌犯罪,因此對4名被告人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袁某某有期徒刑13年,判處吳某某有期徒刑11年,判處白介有期徒刑6年。因被告人楊某系剛滿18歲的在校高中學生,根據(jù)刑罰懲罰與教育相結(jié)合的理念,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