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酒后打死弟弟
2010年2月17日凌晨,52歲的北京男子崔某1在其父親家中與47歲的親弟弟崔某2喝酒后,因瑣事發(fā)生口角,借著酒勁,兩人互不禮讓,致使矛盾升級,在廝打過程中,醉酒的哥哥崔某1持菜刀將崔某2殺死。案發(fā)后,崔某1在家人勸說下投案自首。
故意殺人后自首如何量刑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崔某1酒后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yīng)予懲處。鑒于崔某1案發(fā)后主動向公安機關(guān)投案,并能如實供述基本犯罪事實,其行為系自首,可依法對其從輕處罰。鑒于崔某1與被害人崔某2系同胞兄弟,平日沒有矛盾,此次犯罪系雙方酒后因瑣事而引發(fā),屬酒后激情犯罪,且崔某1主動投案后認罪、悔罪,并在親屬的協(xié)助下積極賠償被害人親屬的經(jīng)濟損失,附帶民事部分已調(diào)解解決,且被害人親屬已對崔某1的行為表示一定的諒解,故可對崔某1酌予從輕處罰。
2010年9月7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崔某1有期徒刑十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