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作案行竊
2009年6月4日,劉承敏、劉承昌、劉維正、張愛超(以上均為被告人)預備到高速公路上行竊,他們開車上了京珠高速以后一路尋找作案目標。凌晨3點鐘,在殷家坳服務區(qū),劉承敏發(fā)現(xiàn)一輛貨車司機正在駕駛室的第二排睡覺,而駕駛室車窗玻璃沒有關嚴留有空隙,他通過空隙打開車門后,將司機的長褲拿走。褲子口袋里的4500元被4人瓜分。2009年5月31日至6月9日,4人通過相同的手段作案9次,偷得手機16部,共計價值4842。8元,現(xiàn)金5400元。案發(fā)后,4人被訴至湖南省株洲縣人民法院。
盜竊罪怎樣處罰
2009年11月5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承敏、劉承昌、劉維正、張愛超被分別判處二年到三年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