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迷信強奸兩少女被抓
50多歲的被告人茍某(男)謊稱自己是“彌勒佛轉世”,以能傳授別人功力,幫助別人治病為名,將21歲的女孩谷某收為徒弟。為治病和學功力谷某在茍某的租住地住下,不料,谷某在晚上被道貌岸然的師傅茍某給強奸。后茍某又采用此種方法將16歲的女孩張某強奸。
2009年2月張某報案,茍某被抓獲歸案,并因涉嫌犯強奸罪被公訴至北京市通州區(qū)人民法院。
庭審中,茍某辯稱,未強奸谷某,且辯稱張某是自愿與其同居的。
強奸罪如何定罪量刑
通州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茍某無視國法,違背婦女意志,利用封建迷信思想控制兩名被害人并多次奸淫,其行為構成強奸罪,依法應予懲處。關于被告人茍某的當庭辯解意見,經(jīng)查,兩名被害人陳述與其庭前供述在細節(jié)上基本一致,能夠互相印證,證實其當庭辯解不能成立。
最終,北京市通州區(qū)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判處被告人茍某有期徒刑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