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挖女尸意圖出賣結陰婚謀利
管某某系河北省東光縣某村農民,2008年11月6日,同村村民李某的妻子去世,管某去幫助挖墓室。然而兩個月后,管某卻想把尸體挖出來,賣給別人結陰婚謀利。因尸體已經腐爛,關某某不得不罷手。2010年1月4日,關某某又在鄰村盜挖女尸時,被死者的丈夫發(fā)現,管某某尋機逃跑。
管某某因涉嫌盜竊尸體罪被公訴至河北省東光縣人民法院。
盜竊尸體未遂怎么處罰
法院認為被告人管新生以出賣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尸體的行為既傷害了生者對死者的尊敬、追慕情感,又破壞了社會良好的風俗與傳統(tǒng),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其行為已構成盜竊尸體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鑒于被告人管新生在兩起盜竊尸體過程中均未得逞,且認罪態(tài)度較好、有悔罪表現,得到了死者親屬的諒解,可以酌情從輕判處。
最終,法院以管某某盜竊尸體案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