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眾人在公安局門前砍人
被告人辛國斌現(xiàn)年30歲,山西省運城市鹽湖區(qū)人,2001年因?qū)め呑淌伦锉槐本┠撤ㄔ号刑幘幸?個月。2004年5月22日晚,辛國斌率領(lǐng)陳長樂等十余人去山西夏縣蘇某家索要賭債,與當時在蘇家的苗某發(fā)生爭執(zhí),辛國斌指使眾人舉刀亂砍,苗某奪門而逃,逃到夏縣公安局爬上公安局院門墻頭被辛國斌等人趕到揪翻亂砍。
辛國斌因涉嫌故意傷害、賭博被刑拘。2004年至2008年9月,被相繼監(jiān)視居住、取保候?qū)彽男羾笤谙目h、運城等地聚眾賭博賭資抽頭等非法活動。2008年9月,辛國斌在山西運城市公安局打黑除惡活動中被依法逮捕。
犯數(shù)罪應(yīng)該怎么處罰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本案有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2010年6月9日,太原中院以辛國斌因賭博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9年,并處罰金5萬元。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至6個月,緩刑1年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