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小伙冒充公職人員詐騙女網(wǎng)友,詐騙罪如何量刑
2010年3月,80后被告人田某某因詐騙罪被判拘役5個月,緩刑6個月。2010年11月至2011年11月,本是農民的被告人田某某冒充某機關工作人員、檢察院工作人員、法院工作人員等身份,通過網(wǎng)絡聊天先后騙取宋女士、柴女士及王女士信任,以找工作需要活動資金、購買汽車手頭資金短缺、父親住院、做生意缺錢等理由先后騙取人民幣共計156200元,均被其用于賭博、打游戲給揮霍掉了。2011年11月7日,被告人田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田某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案發(fā)后,被告人田某某退還柴女士300元。
檢察機關遂以詐騙罪將被告人田某某公訴至河南省許昌市魏都區(qū)人民法院。
魏都區(qū)法院審理后認為,田某某虛構身份詐騙他人錢財,其行為已經(jīng)構成了詐騙罪,依法應予嚴懲。
因此,魏都區(qū)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田某某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