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不思悔改出獄后再度觸刑
被告人吳某伙同張某于2012年2月27日晚攜帶老虎鉗潛入江西省貴溪市東門辦事處交通路艾家?guī)X某花園小區(qū)路口一游戲機店內(nèi),竊取店內(nèi)斗地主游戲機主板4塊后銷贓,二人分獲贓款。2012年2月28日晚上11點左右,被告人吳某伙同張某潛入貴溪市城南某游戲機店,竊取店內(nèi)斗地主游戲機主板7塊。經(jīng)鑒定,涉案11塊游戲機主板價值人民幣共計12192元。2012年3月1日被告人吳某在貴溪市波浪街銷贓時被公安機關發(fā)現(xiàn)并傳喚歸案,2012年3月1日被告人張某被公安機關傳喚歸案。
盜竊累犯怎么判刑
江西省貴溪市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兩次竄入游戲機室分工合作共竊取了11塊游戲機主板,價值12192元,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二被告人在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滿釋放后,在五年內(nèi)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均系累犯,應當從重處罰。鑒于二被告人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張某在犯罪過程中所起作用相對較小,可酌情從輕處罰。
2012年6月25日,貴溪市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吳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兩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被告人張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