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人合伙騙婚
2005年12月,被告人岑某軍、楊某朋、韋某靈、韋某來伙同羅某林、黃某念(已判刑)、羅某愛(已判刑)、覃某新(已判刑),八人合謀以覃某新、黃某念假扮“出嫁女”,羅某愛假扮出嫁女的親屬,在浙江一帶實施騙婚,騙取婚嫁款共計2.4萬元。出嫁女覃某新、黃某念在受害人家生活20多天后逃走。騙取的婚嫁款被岑某軍等8人瓜分。
案發(fā)后,岑某軍、楊某朋、韋某來及羅某林分別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2012年7月5日,岑某軍等三人各自退賠受害人經(jīng)濟損失人民幣5000元;羅某林自愿退賠受害人經(jīng)濟損失人民幣3000元。
如何構成詐騙罪,詐騙罪怎么處罰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鳳山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岑某軍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錢財,主觀上具有詐騙犯罪的故意,客觀上結伙實施詐騙他人錢財?shù)男袨椋姘附痤~2.4萬元人民幣,其行為構成詐騙罪。鑒于在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實施犯罪主、從關系和退賠受害人經(jīng)濟損失以及在案發(fā)后,四被告人能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
2012年8月20日,鳳山縣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分別被告人韋某靈有期徒刑一年零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七千元;判處被告人羅某林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一千元;判處被告人岑某軍、楊某朋、韋某來各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零六個月,分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七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