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竊賊潛入寺廟偷錫箔灰
2011年11月7日深夜,數(shù)名男子從后門翻墻進入浦東金橋一寺廟,將寺廟內的錫箔灰偷偷裝在蛇皮袋內,運出寺外乘車離去。次日,寺廟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所有錫箔灰都消失不見,于是報警。經(jīng)查,偷運錫箔灰的正是來自安徽、河南的戴某、李某等6人,戴某等人發(fā)現(xiàn)錫箔灰在市場上的回收價為每斤15元到20元左右,遂專程從浙江寧波開車到上海來偷錫箔灰。11月7日晚,六人共竊得1200余斤錫箔灰,賣得1.7萬元。此后,六人又在其它寺廟連續(xù)四次偷竊,售得贓款2.3萬余元。2011年12月16日,朱某等三人被抓獲,不久,其余三人也相繼落網(wǎng)。
盜竊罪如何適用緩刑
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戴某等6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竊取公私財物,已構成盜竊罪;6名被告人為共同犯罪,戴某、李某、史某系主犯,朱某、王某、朱某某系從犯;朱某、王某、朱某某積極退贓,且認悔罪較深,依法適用緩刑。
故法院依法判處史某、李某、戴某三年二個月到四年七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判處王某、朱某一年六個月到二年不等的緩刑,判處朱某某拘役三個月,緩刑三個月,并各處一千元到五千元不等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