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老虎老總慘遭搶劫殺害
2010年7月29日下午一點左右,已與王云龍預(yù)謀搶劫紙老虎老總胡忠(男,歿年40歲)已久的唐亮(已自殺)、劉建國、王世平在北京市海淀區(qū)某購物中心地下二層停車場內(nèi),持刀、仿真槍和自制爆炸物搶劫胡忠。唐亮為阻止被害人胡忠掙脫控制和呼救持刀猛刺其胸腹部、四肢等處數(shù)十刀,劉建國則用手捂住胡忠的嘴并踢踹其身體,致使胡忠被銳器刺扎軀干部傷及雙肺失血性休克死亡。唐亮在引爆其放置在胡忠車里的爆炸物后當場自殺死亡,王世平逃離現(xiàn)場后,在秦杰的幫助下前往長途車站欲逃離北京。
搶劫主犯如何定罪量刑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王云龍伙同唐亮、劉建國、王世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jié)伙以暴力、脅迫的方法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搶劫罪;秦杰明知王世平涉嫌犯罪而幫助其逃匿,其行為已構(gòu)成窩藏罪。由于劉建國、王云龍、王世平的犯罪行為,使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遭受經(jīng)濟損失共計人民幣1048826。5元,依法應(yīng)予賠償。
2012年8月17日11時,北京市一中院判決劉建國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王云龍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王世平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四千元;秦杰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劉建國、王云龍、王世平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四原告人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共計人民幣1048826.5元,并承擔連帶責(zé)任。
宣判后,被告人劉建國表示不服,提出上訴,被告人王世平明確表示不上訴,被告人王云龍、秦杰表示要考慮一下再決定是否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