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大的盜車犯罪團伙被抓
2006年2月到2008年4月,張建豐、溫偉、何京明等人在朝陽、海淀、西城、東城、等地采取用解碼器解碼方式先后竊得33輛本田車,涉案金額共計580萬余元。
團伙犯罪如何判刑
北京一中院審理后認為,張建豐、溫偉、何京明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jié)伙盜竊機動車輛,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盜竊罪。茹士鵬、張強等十六名被告人明知是被盜車輛,而分別予以購買、銷售,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張建豐、溫偉、何京明多次盜竊,數(shù)額特別巨大、情節(jié)特別嚴重,對其所犯盜竊罪依法均應(yīng)懲處。張建豐刑滿釋放后五年內(nèi)又重新犯罪,系累犯,應(yīng)依法從重處罰。被告人張某等五人能夠認罪、悔罪,對其可分別適用緩刑。宋某等四人認罪、悔罪,可單處罰金。
2009年11月2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張建豐和溫偉無期徒刑,判處被告人何京明有期徒刑十五年。其他十六名被告人法院則以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以及罰金。此案是北京最大的犯罪團伙盜車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