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奸搶劫十幾歲少年
2009年以來,現(xiàn)年15歲的被告人孫某因無錢上網(wǎng)便伙同多名十四五歲同伙在安徽省壽縣一中、二中、壽春中學(xué)、實驗中學(xué)等附近對下晚自習(xí)的學(xué)生,采取毆打、搜身等手段,實施搶劫。
2009年4月,被告人孫某伙同被告人李某、朱某、孔某因到孫某干媽被害人沈某處索要錢財未果,將沈某輪奸,被告人朱某還拍下輪奸視頻,此后,被告人李某又單獨強奸了沈某。2009年4、5月間,被告人孫某等人多次用暴力手段將壽縣居民被害人齊某家的家具、電器等強行搬走變賣。2009年6月,上述被告人被壽縣警方抓獲。
犯數(shù)罪應(yīng)該怎么處罰
安徽省壽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強奸罪、搶劫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被告人孫某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李某等人也被判處不等有期徒刑。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安徽省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作出維持一審判決的終審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