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上遇兩醉漢連盜得兩部手機
河南許昌的無業(yè)男子被告人孔某,在2011年5月28日晚上,在街上溜達時,見一醉漢醉倒在路邊,孔某見醉漢旁邊放了一部手機,遂心生邪念,將手機拿走。隨后,孔某在回家途中又碰到另一個醉漢倒在路邊,看見這名醉漢手中握著的手機后,孔某又從其手中將手機拿走。一天晚上不費吹灰之力連得兩部手機,孔某正高興之際被巡邏隊員攔下隨之落網(wǎng)。
盜竊罪如何量刑
河南省許昌市魏都區(qū)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孔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民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盜竊罪。
2011年8月22日,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孔某管制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