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造假身份假意資助他人實施詐騙
被告人閆某曾因詐騙、盜竊罪被判刑,2010年10月份刑滿釋放。2011年1月,閆某謊稱自己是新加坡華僑,以資助殘疾孤兒出國治病等謊言,騙取合肥“愛心女孩”張某的銀行卡和密碼,從中取款38900元。2011年3月,閆某又以美國媽媽聯(lián)誼會工作人員的身份,同樣騙取了云南麗江被害人楊某的銀行卡和密碼,從中取款4000元,后將該款退還。
詐騙罪如何處罰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qū)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閆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詐騙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前罪刑執(zhí)行完畢后五年內(nèi)再犯,屬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閆某被抓后能如實供述罪行,認罪態(tài)度積極,可依法從輕處罰。
2011年8月9日,法院一審以犯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閆某有期徒刑5年,處罰金2萬元,并追繳全部違法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