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錢欠債心生邪念搶劫押鈔車
被告人洪某是福建莆田市押鈔車的一名守押人員,因參與“六合彩”賭博欠了一些賭債,遂心生邪念,預謀搶劫押鈔車。2006年12月23日下午17時40分許,押鈔車行至莆田市坂頭路段時,被告人洪某使用配備的槍支對司機林某進行迫害,林某中槍后跌出駕駛室并當場死亡,隨后,洪某又持槍向押鈔員吳某射擊,并將押鈔車中的23。6萬余元搶劫,而吳某最終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
搶劫致人死亡如何量刑
經(jīng)一審法院、二審法院審理,以搶劫罪依法判處被告人洪某死刑,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最高人民法院復核認為,被告人洪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押運款項的行為已構成搶劫罪,洪某身為金融守押人員持槍搶劫銀行,數(shù)額巨大,并致兩人死亡,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其巨大,應依法懲處。
2007年8月14日,福建省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洪某執(zhí)行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