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標低價競標成功
為建設軌道交通房山線,房產區(qū)某村要以公開招標形式出售村集體的500立方米樹木,被告人楊某、姜某兩人用威脅和賄賂等方式,串通投標,使村民竇某等人不與其一同參與競標,最后在2009年4月14日舉行的招標現場,以底價18萬元的價格競標成功。
串通投標罪如何處罰
北京市房山區(qū)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楊某、姜某采取威脅、賄賂等非法手段,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利益,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串通投標罪。
最終,房山法院判決被告楊某犯串通投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被告人姜某犯串通投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