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合同詐騙罪
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
1、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即國家對經濟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全。本罪的對象是公私財物。
2、客觀要件。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個人或單位均可構成。犯本罪的個人是一般主體,犯本罪的單位是任何單位。
4、主觀要件。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目的。
二、合同詐騙罪和信用證詐騙罪的區(qū)別
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而信用證詐騙罪主要是利用合同進行詐騙,但信用證詐騙罪與合同詐騙罪之間,仍有一定的區(qū)別,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1、犯罪發(fā)生的范圍不同。信用證詐騙罪發(fā)生在信用證業(yè)務過程中,而合同詐騙罪發(fā)生在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中。
2、犯罪手段不同。
信用證詐騙罪主要采取以下手段: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文件的;使用作廢的信用證;騙取信用證等。
而合同詐騙罪,在犯罪手段上,通常表現(xiàn)為以下幾種方式: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xù)簽訂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