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經理私自出租攤位
經人介紹,林某進入某超市并擔任食品用品部經理。受到某些食品公司的“建議”,林某擅自將超市的攤位租給他人,并收取租金。2012年9月到2013年2月,林某共出租了八個攤位,收取租金16400元,全部歸自己所有。2013年2月底,超市總部的工作人員檢查時發(fā)現(xiàn)該問題,于是找林某談話,林某退還了全部租金并主動自首。
職務侵占罪如何量刑
福建省仙游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林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產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侵犯了公私財產所有權,構成職務侵占罪。
據(jù)此,法院依法判處林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