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動物啃食地里撒農藥
2011年11月某天上午,山西省陽曲縣農民陳某為了防止別人家的動物啃食自家的果樹,便將農藥甲拌磷和玉米混在一起撒在地里,然后讓他人在村委會的廣播上予以告知,防止別人誤入。2012年2月13日下午,楊某放羊時誤將羊群趕到了陳某地里,導致39只羊食用有農藥的玉米而中毒死亡。
投放危險物質罪怎樣處罰
山西省陽曲縣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陳某因害怕他人飼養(yǎng)的動物進入其果園地啃食果樹,在果園地故意投放危險物質,致使被害人的羊誤食農藥中毒死亡,陳某的行為已危害公共安全,已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陳某歸案后,認罪態(tài)度較好,通過家屬積極主動向被害人進行經(jīng)濟賠償3。3萬元,并得到被害人的諒解,有悔罪表現(xiàn),故對陳某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判處陳某有期徒刑有3年,緩刑4年,并賠償他人損失3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