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駕駛摩托飆車競技
2012年2月3日晚8時許,張某和金某相約在上海某家賽車服務部見面,然后二人分別駕駛兩輛大功率摩托車在街上飆車取樂,多次闖紅燈、超速行駛,并以穿插、曲折變道等方式超車炫技。當遇到民警要求停車檢查時,二人沿路逃逸。經(jīng)調(diào)查道路視頻資料,發(fā)現(xiàn)張某駕駛的為無牌照車輛,而金某駕駛的為套牌車輛。兩日后,張某被抓獲,金某后投案自首。
危險駕駛罪如何判罰
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金某、張某在道路上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其行為已觸犯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的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金某犯罪后能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系自首,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張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也可以從輕處罰。
2013年1月14日,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張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四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被告人金某拘役三個月、緩刑三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