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資詐騙罪是什么
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構成要件如下: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既侵犯了公私財產所有權,又侵犯了國家金融管理制度。
(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行為人必須實施了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構成本罪行為人在客觀方面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必須有非法集資的行為。
2、集資是通過使用詐騙方法實施的。
3、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必須達到數(shù)額較大,才構成犯罪。否則,不構成犯罪。
(三)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依本節(jié)第200條的規(guī)定,單位也可以成為本罪主體。
(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上由故意構成,且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二、集資詐騙罪與詐騙罪有什么區(qū)別
集資詐騙罪與普通詐騙罪的區(qū)別:二者主觀上都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觀上都實施了詐騙行為。其區(qū)別表現(xiàn)為:
(一)客體不同,本罪侵犯的是復雜客體,后罪侵犯的是單一客體,即公私財產所有權;
(二)行為方式不同,本罪詐騙方法表現(xiàn)為虛構資金用途,以高利為誘餌非法集資,方式單一,后罪方式多種多樣;
(三)主體不同,后罪主體只能是自然人;
(四)犯罪對象不同,本罪對象是不特定公眾的資金,后罪對象是某一特定主體的金錢或財物;
(五)構成犯罪的數(shù)額標準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