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刑事責任年齡
我國刑法對刑事責任年齡有哪些具體的規(guī)定呢?下面由法律快車刑法小編為您介紹,希望對您有幫助。
刑事責任年齡是指法律規(guī)定行為人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必須達到的年齡。
我國刑法對此有以下規(guī)定:
1、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2、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 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應當負刑事責任;
3、不滿14周歲的人實施任何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
4、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刑事責任年齡的認定
刑事審判中,通常情況下認定被告人的年齡與案件處理沒有多大關系,如成年被告人,但是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時,年齡的準確認定則顯得尤為重要,這關系到對被告人是否追究刑事責任,是否從輕或減輕處罰,甚至是否適用死刑等。結合審判實踐,對認定被告人刑事責任年齡的證據形式作一探討。
1、書證
書證包括戶籍證明、出生證、防疫保健卡、學籍卡等,這些可以作為認定被告人年齡的依據。但實踐中有時不能準確反映被告人的真實年齡,有些地區(qū),特別是農村,由于戶籍管理不到位,醫(yī)院發(fā)放的出生證明不規(guī)范,有些父母為了孩子參軍、入學的方便,將孩子的年齡作相應地更改。刑法規(guī)定的刑事責任年齡應該按公歷計算的,但在農村,有的父母為孩子申報戶口時未按規(guī)定報公歷的出生日期,而是申報農歷的出生日期,這就帶來了年齡認定上的差異。如何解決上述問題,一般來說,一個人的防疫保健卡上記載的年齡是比較客觀真實的,因為一個人一旦出生,便建立起防保檔案,在什么階段什么時間進行防疫保健卡上會有如實的記載。
在依據書證認定被告人年齡時,亦不能一概而論,如有異議,需結合其他證據予以認定。
2、被告人供述及證人證言
在一些書證無法取得或書證存在瑕疵時,對被告人可以依靠被告人供述及證人證言認定。如在農村一些地方,由于計劃生育管理滯后,超計劃生育,孩子的戶口得不到落實,屬于“黑戶”。還有些地方人口流動頻繁,特別是搞船只運輸的,常年在船上,戶口未及時申報,或他人代為申報,這樣,可能造成年齡認定的差異。因此,書證無法認定時,可以通過證人證言來認定。哪些證人的證言比較客觀真實,一般說來,接生人員、與被告人同月出生的鄰居的父母、被告人的父母及親戚的證言比較可靠,如果與其他證據不相矛盾或有其他證據印證,可以采信。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證人證言均能證實被告人的年齡,應分析定之。如一起尋釁滋事案件,被告人自報一個出生日期,戶籍證明上又是一個出生日期,辯護人提交的證人證言又是一個出生日期。經調查,被告人是在家里由接生婆接生的,其父母稱申報戶口時為了入學方便將其出生日期作了更改,相關證人也證實被告人未滿十八周歲。由于本案疑點較多,法官沒有輕意采信證人證言,而是通過調查與被告人同是鄰居又是同年同月出生的孩子的父母,發(fā)現與證人證言證實不符,后又調取了被告人的防???,證實被告人犯罪時實際年齡已滿十八周歲。所以在運用證人證言及被告人供述時要綜合考慮,從而作出正確的評判。
3、鑒定結論
隨著現代先進科學技術的進步,根據一個人生長發(fā)育的特定規(guī)律,對一個人的年齡作出準確認定成為可能。常見的鑒定有骨齡的鑒定、牙齒的鑒定等。鑒定結論能否確定刑事責任年齡,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骨齡鑒定”能否作為確定刑事責任年齡證據使用的批復》作了如下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年齡不明的,可以委托進行骨齡鑒定或其他科學鑒定,經審查,鑒定結論能夠準確確定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時的年齡,可以作為判斷犯罪嫌疑人年齡的證據使用,如果鑒定結論不能準確確定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時的年齡,而且鑒定結論又表明犯罪嫌疑人年齡在刑法規(guī)定的應負刑事責任年齡上下的,應當慎重處理。
4、對被告人年齡確實無法查清的,應當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
(1)不涉及是否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應當認定其沒有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
(2)涉及是否已滿十八周歲的,應當認定其未滿十八周歲。
(3)雖未查清被告人準確出生日期或實施被指控犯罪日期,但有證據可以證明被告人實施被指控犯罪時已滿十四周歲,已滿十六周歲或者已滿十八周歲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