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綁架罪
綁架罪,是指以勒索財物或滿足其他不法要求為目的,利用被綁架人的近親或其他人對被綁架人安危的憂慮,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實力控制他人的行為。綁架罪的構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身權利。因為行為人以暴力,脅迫等手段對他人實施綁架,直接危害被害人的生命健康。在司法實踐中,行為人常常以危害被害者相威脅,迫使其家屬交付贖金;在綁架過程中,被害人往往受虐待、重任甚至慘遭殺害;還有的將被害人危害后再勒索財物。
2、客觀方面表現為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氨┝Α?,是指行為人直接對被害人進行捆綁、堵嘴、蒙眼、裝麻袋等人身強制或者對被害人進行傷害、毆打等人身攻擊手段。“脅迫”,是指對被害人實行精神強制,或者對被害人及其家屬以實施暴力相威脅?!捌渌椒ā?,是指除暴力脅迫以外的方法,如利用藥物、醉酒等方法使被害人處于昏迷狀態(tài)等。
3、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關于已滿14周歲不滿16歲的人對本罪是否應負刑事責任的問題,有的學者認為,由于這種犯罪的“危害性特別大,凡是年滿14歲并具有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 。
4、主觀方面由直接故意構成,并且具有勒索財物或者扣押人質的目的。“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的綁架他人“,是指采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的方法,強行將他人劫持,以殺害、殺傷或者不歸還人質相要挾,勒令與人質有關的親友,在一定期限內交出一定財物,”以錢贖人。
二、綁架罪與搶劫罪有什么區(qū)別
綁架罪與搶劫罪都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加害或威脅被害人,同樣都有非法獲取他人財物的目的。二者的區(qū)別主要在于:
(1)犯罪的手段不同,前者是綁架并控制他人后以加害被綁架人相威脅,要求被綁架人親屬或其他關系人給付財物,后者則是當場劫取財物;
(2)索取財物的時間、地點不同,前者是先有綁架行為,后有勒索財物行為,后者是當場劫取或強迫被害人交出財物;
(3)索取財物的數額不同,前者要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將一定數額的財物送到一定地點,犯罪嫌疑人可以漫天要價,具有隨意性,后者則一般都是限于被害人隨身攜帶的財物;
(4)實現犯罪目的的方式不同,前者是通過把被綁架人作為人質脅迫被綁架人的親屬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出錢贖人,犯罪目的必須通過被綁架人以外的第三人實現,后者則是直接從被害人身上劫取財物,不與第三人發(fā)生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