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強奸罪與重婚罪的區(qū)別
(一)客體要件不同。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而強奸罪侵犯的客體是婦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
(二)犯罪客觀方面不同。重婚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兩種情況:
一是以弄虛作假的手段非法騙取登記結婚。即自己有配偶而又與別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二是凡符合重婚罪主體、主觀要件的人,盡管沒有進行結婚登記,但公開以夫妻關系長期共同生活在一起,這里既包括經濟生活,也包括性生活,在他們之間形成了事實上的婚姻關系。強奸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之發(fā)生性交的行為。
二、強奸罪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犯本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奸罪的加重情節(jié)有: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jié)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注意:這里是婦女不是幼女;必須在公共場所當眾;這里的當眾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當眾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注意:A這里的“二人”不是指共犯的特殊形式,因此一個17歲的男子和一個13的男孩輪奸婦女的,17歲的男子要承擔二人以上輪奸的責任; B 輪奸未遂的定罪適用普通構成、量刑適用加重構成未遂)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注意: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過失,但必須強奸行為和加重結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關系,因此強奸致人自殺的屬于酌定情節(jié),而不是這里的法定加重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