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認定犯罪預備行為
犯罪預備,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為人為了實施某種能夠引起預定危害結(jié)果的犯罪實行行為,準備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條件的狀態(tài)。
(一)有犯罪預備行為。
即有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行為。常見的預備行為有5種:一是準備工具;M是練習犯罪的手段,比如說,為了扒竊,練習扒竊的技能;三是進行犯罪前的調(diào)查,比如說,盜竊之前的踩點,殺人之前了解被害人的情況;四是排除實行犯罪的障礙,比如說,要盜竊、搶劫的時候先把人家的狗給毒死;五是勾引共犯,其中也包括為了實施某種犯罪而組織犯罪集團,這種組織、參加犯罪集團的行為也是犯罪的一個預備行為,比如說,為了盜竊和搶劫而勾結(jié)共犯或者組織犯罪集團就是盜竊、搶劫的預備行為。但是,如果行為人組織、領(lǐng)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黑社會性質(zhì)的組織的,屬于實行行為。因為這兩種犯罪集團是刑法分則直接禁止的犯罪行為。大家一定要注意具體常見的預備行為。因為關(guān)于預備行為,刑法分則是沒有具體規(guī)定的,刑法分則規(guī)定的都是實行行為。所以說,對犯罪預備行為一般掌握只有根據(jù)上述的歸納總結(jié)。
(二)具有犯罪的目的。
即是為了實施某一個犯罪,這個對決定預備行為的性質(zhì)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行為人在家磨刀或者說買了一把刀,這里就有一個問題,他想干什么?如果為了實施殺人犯罪,這就是殺人的預備行為,如果為了實施搶劫,就是的一個搶劫的預備行為,因此主觀意圖對行為的性質(zhì)具有很大的主導作用。如果他沒有犯罪的意圖,磨刀僅僅就是為了殺豬,就是一個合法的行為。通過這個例子還可以說明一個問題,預備行為本身因為在分則沒有具體規(guī)定,脫離了犯罪目的往往看不出它的犯罪性,這是要注意的。另外就是一個行為之所以成為犯罪的預備行為,取決于支配行為的犯罪意思,這一點很重要。
(三)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沒有能夠“著手”。
比如說,行為人想搶劫,兩個人準備搶一個路邊店,買了刀子,深夜喊老板開門。老板開門之后2人就擠了進去,一看里面有四人在那搓麻將,這時候有這么多的人在店里面,2人就傻眼了,站在那里一時不知所措。這打麻將的人感到很奇怪,進來2人手里拿著刀子這是要干嗎呀?就把他們抓住,扭送到派出所。這種行為就屬于搶劫的預備行為。因為2人還沒有能夠著手搶劫,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就停止下來了,這種情況下就出現(xiàn)了搶劫的預備狀態(tài)。再如,某士兵看見一女兵從宿舍出去打水,隨手把門掩上,產(chǎn)生了強奸的念頭。他偷偷溜進女兵的宿舍,藏到女兵的床底下,伺機強奸。女兵打水回宿舍后,感到床下似乎有人,喊人來把他抓獲。這也是一個典型的強奸預備行為。因為行為人為了犯強奸罪而實施了預備行為(藏在床下便于實施強奸),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被發(fā)現(xiàn)抓獲)而未能著手開始實施暴力、脅迫的強奸行為。
二、犯罪預備與犯罪未遂的異同
(一)概念不同:犯罪預備是指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而已經(jīng)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二)處罰不同: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犯罪預備是著手實施前的階段,而犯罪未遂則是已經(jīng)著手實施,但是因為其他外界原因沒得逞,比如想盜竊因為有人巡邏沒偷成,比如想搶劫因為遭到反抗沒搶到錢,但是行為實施時已經(jīng)構(gòu)成犯罪,只是沒有得到財物而已。但如果為盜竊去購買鉗子等作案工具,為搶劫去購買槍支、刀具或踩點等顯然是在為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屬于犯罪預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