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公訴的條件有哪些
刑訴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guī)定: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提起公訴的條件: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
“犯罪事實”是指影響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確認犯罪事實已經查清:
(1)屬于單一罪行的案件,查清的事實足以定罪量刑或者與定罪量刑有關的事實已經查清,不影響定罪量刑的事實無法查清的;
(2)屬于數個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經查清并符合起訴條件,其他罪行無法查清的;
(3)無法查清作案工具、財物去向,但有其他證據足以對被告人定罪量刑的;
(4)證人證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辯解、被害人陳述的內容中主要情節(jié)一致,只有個別情節(jié)不一致且不影響定罪的。
特別關注:對此情形,應當以已經查清的罪行起訴。
2、證據確實、充分。
3、依法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以上3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
特別關注:檢察院在辦理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中,發(fā)現遺漏依法應當移送審查起訴同案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建議公安機關補充移送審查起訴;對于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檢察院也可以直接提起公訴。
二、哪些情況檢察院不予起訴
起訴:是指當事人就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判的行為。哪些情況檢察院不予起訴?
1、法定不起訴。
根據《刑事訴訟法》,其適用條件為: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2、酌定不起訴。
由《刑事訴訟法》第142條第2款規(guī)定:“對于犯罪情節(jié)輕微,依照刑法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p>
3、存疑不起訴。
由《刑事訴訟法》第140條第4款規(guī)定:“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