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走私淫穢物品罪是什么
走私淫穢物品罪,是指以牟利或者傳播為目的,違反海關法規(guī),逃避海關監(jiān)管,非法運輸、攜帶、郵寄淫穢的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書刊或者其他淫穢物品進出國(邊)境的行為。本罪是刑法新增設的罪名,是從1988年1月2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懲治走私罪的補充規(guī)定》第一條和1990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懲治走私、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犯罪分子的決定》第一條的規(guī)定,吸收改為刑法的具體規(guī)定的。1979年刑法沒有走私淫穢物品罪的規(guī)定。
二、走私淫穢物品罪的構成要件
(一)走私淫穢物品罪的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復雜客體,即國家對外貿易管理制度和社會管理秩序。
本罪的犯罪對象為淫穢物品,所謂淫穢物品,是指具體描繪性行為或者露骨宣揚色情的誨淫性的書刊、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及其他淫穢物品。有關人體生理、醫(yī)學知識的科學著作不是淫穢物品,包含有色情內容的有藝術價值的文學、藝術作品不視為淫穢物品。
(二)走私淫穢物品罪的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上表現(xiàn)為違反海關法規(guī)、逃避海關監(jiān)管走私淫穢的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書刊或者其他淫穢物品的行為。
(三)走私淫穢物品罪的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要件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的自然人均可構成犯罪,依本條第2款之規(guī)定,單位亦能成為本罪主體。
(四)走私淫穢物品罪的主觀要件
本罪屬故意犯罪,而且必須以牟利或者傳播為目的。所謂以牟利為目的,是指行為人走私淫穢物品是為了出賣、出租、放映或通過其他方式而獲取錢財或者其他非法利益;所謂以傳播為目的,是指行為人走私淫穢物品不僅是為了自用而是意圖在社會上進行擴散。行為人牟利或者傳播的目的是否實現(xiàn),不影響本罪的成立,但如果行為人確實沒有牟利或者傳播的目的,為個人使用,夾帶少量淫穢物品出入境,即使其走私淫穢物品出于故意,也不構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