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處無期徒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依法由人民法院判決的,犯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罪和其他嚴重刑事犯罪分子的無期徒刑。如輪奸婦女,依法判處無期徒刑;
(二)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的罪犯,在緩期執(zhí)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減為無期徒刑。
被判無期徒刑的罪犯,依法押送監(jiān)獄執(zhí)行刑期,接受教育改造,有勞動能力的,同時強制參加勞動,接受勞動改造。
被判無期徒刑的罪犯,都是罪行十分嚴重、民憤較大、社會危害性特別大的犯罪分子,為維護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秩序,保護國家、集體、公民個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刑法給予這類犯罪分子以剝奪終身自由和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是有必要的、行之有效的。如八二年、八三年開展的從重、從快、從嚴的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活動,奠定了改革開放的良好社會秩序,當然,這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特殊手段,但依法從嚴處置各類嚴重刑事犯罪,仍然是刑法打擊犯罪的有效手法之一。
二、無期徒刑犯罪分子能假釋嗎
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不適用假釋。
根據《刑法》的相關規(guī)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zhí)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zhí)行十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jiān)規(guī),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后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假釋。
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可以不受上述執(zhí)行刑期的限制。對累犯以及因殺人、爆炸、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