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期徒刑的適用對象
有期徒刑的適用對象可依刑期不同而有所不同。刑法分則規(guī)定了較寬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同時還根據(jù)各種犯罪的危害程度規(guī)定了各種罪可處的最高刑和最低刑;不少條文還對同一犯罪規(guī)定了幾個不同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在這些規(guī)定中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致可分為三類情況:10年以上有期徒刑為長期徒刑;3 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為中期徒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為短期徒刑。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其適用對象也不同。
1、長期徒刑的適用對象。長期徒刑一般適用于罪行比較嚴重,情節(jié)惡劣、人身危險性較大的罪犯。
2、中期徒刑的適用對象。中期徒刑的刑期幅度范圍較廣,適用面也較寬。在刑法分則中有不少犯罪以中期徒刑作為唯一的法定刑。
3、短期徒刑的適用對象。在刑法分則中,有一些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侮辱罪、誹謗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破壞選舉罪等。
二、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是怎樣的
根據(jù)我國刑法等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為三種:
1、長期有期徒刑,指對犯罪情節(jié)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2、中期有期徒刑,指對犯罪情節(jié)嚴重、社會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短期有期徒刑,指對犯罪情節(jié)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刑期的從判決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前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