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立案的程序是怎樣的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其中自然人應提交身份證明(如系軍人軍屬身份的,要注明);法人應提交當年度經(jīng)年檢合格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工商部門、編委等其他登記部門出具的法人資格證明;其他組織應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或其核準登記部門出具的資格證明。同時,原告應確認自己的受人和送達詳細地址、聯(lián)系電話、郵政編碼,并承擔送達不能的相應法律后果。
2、有明確的被告。有關主體資格證明材料的要求同上,同時應提供被告明確的住所地或經(jīng)常居住地的詳細地址、聯(lián)系電話、郵政編碼。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原告應提供與爭議事實有關的證據(jù)材料并填寫證據(jù)清單,注明證據(jù)名稱、份數(shù)及提交時間。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向公安機關報案注意事項
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jīng)宣讀無誤后,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因此,用口頭形式同以書面形式提出的報案、控告、舉報,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效力,司法機關都應當接受,以便于公民行使報案、控告、舉報的權利。
不過,辦案人員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時,應當盡量詳細地將有關犯罪事實的具體情節(jié),如犯罪的時間、地點、方法、手段、過程、后果,或者犯罪嫌疑人的特征,以及材料的來源等詢問清楚。公民用書面報案、控告、舉報時,應當寫明自己的姓名、住址和所在單位,以示負責,并便于司法機關調(diào)查了解。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書面報案、控告、舉報,應由單位加蓋公章,并由單位負責人簽名或蓋章。對于匿名的報案、控告、舉報,司法機關應持特別慎重的態(tài)度。
匿名報案、控告、舉報的情況是復雜的,有的可能是由于害怕遭到打擊報復而不敢具名;有的可能是因為怕負責任而不愿署名;也有的則是利用匿名檢舉誣告陷害他人。因此對匿名報案、控告、舉報應當認真地、細致地進行審查,以確定是否真有犯罪事實發(fā)生。匿名報案、控告、舉報,未經(jīng)查證屬實,不能作為立案的根據(j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