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人自首如何認定
犯罪人自首必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而且是如實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這是自首成立的基本條件。這一條件包括:
(1)犯罪人供述的必須是自己的罪行,如果供述的是與自己無關(guān)的他人的罪行,那是檢舉而不是自首。
(2)犯罪人供述的必須是自己的全部罪行,不能有任何隱瞞。全部罪行是指犯罪人的主要犯罪事實,而不是犯罪過程的細節(jié)。
(3)犯罪人供述罪行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或者其他方式,只要是如實供述全部罪行,就是自首。在司支實踐中,對犯有數(shù)罪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僅僅如實供述所犯數(shù)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對如實供述部分的犯罪,認定為自首。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外,還應當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應當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實,才能認定為自首。
還有一種特別情況,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guān)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為。這是一種特殊自首,其主體只能是已經(jīng)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法的罪犯,既包括采取了強制措施的未決犯,也包括正在服刑的已決犯,既包括被采取了強制措施的未決犯,也包括正在服刑的已決犯。
這些罪行必須是自己的罪行,而非他人的罪行。犯罪人供述的必須是司法機關(guān)正在審查的罪行或者正在服刑之罪以外的司法機關(guān)尚未掌握的罪行,而不能只是補充自己已為司法機關(guān)所知之罪的犯罪細節(jié)。
二、受賄有自首情節(jié)的如何處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正在服刑的罪犯檢舉他人窩藏、包庇自己的犯罪事實,查證屬實的,可以依法認定具有立功表現(xiàn),酌情從寬處罰。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自動投案、如實交代罪行中檢舉他人窩藏、包庇自己的犯罪事實,也查證屬實的,可以將檢舉行為視為如實交代行為的一部分,依法認定自首,予以從寬處罰,勿需另行認定立功。
受賄有自首和立功的,如何適用在法定刑以下減輕處罰
根據(jù)刑法和有關(guān)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在適用減輕處罰情節(jié)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減輕處罰應當與從輕處罰相區(qū)別。在同一法定刑幅度內(nèi)無論是適用較輕的刑種還是較短的刑期,都應理解為“從輕處罰”。“減輕處罰”應當是指低于法定刑幅度中的最低刑判處刑罰,不包括最低刑的本數(shù)在內(nèi)。
2、如果同一條文中有幾個法定刑幅度時,減輕處罰一般應理解為在下一個法定刑幅度內(nèi)判處刑罰。但是,如果適用下一個法定刑幅度的最低刑仍顯刑罰過重的,經(jīng)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可以繼續(xù)選擇再下一個法定刑幅度處罰。如果法條明確規(guī)定的下一個或再下一個法定刑幅度的最低刑是六個月有期徒刑的,可以判處法條沒有規(guī)定的拘役或者管制,但不能免除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