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險詐騙的行為方式有哪些
我國刑法規(guī)定,保險詐騙的行為方式有以下五種:
1、財產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保險標的是指作為保險對象的物質財富及其有關利益、人的生命、健康或有關利益。故意虛構保險標的是指在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時,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保險對象,以便日后編造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
2、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保險合同約定保險人只對因保險責任范圍內的原因引起的保險事故承擔賠償責任,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隱瞞發(fā)生保險事故的真實原因或者將非保險責任范圍內的原因謊稱為保險責任范圍內的原因以便騙取保險金。對確已發(fā)生保險事故造成損失的,則故意夸大損失的程度以便騙取額外的保險金。
3、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fā)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這是指行為人為了達到騙取保險金的目的,本來沒有發(fā)生事故,卻編造虛假的保險事故。
4、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這是指在保險合同期內,人為地制造保險事故,造成財產損失,以便騙取保險金。行為人故意制造事故,造成財產損失,讓保險人信以為真。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這是指在人身保險中,為騙取保險金,制造賠償條件,故意采用不法手段,造成被保險人的傷亡或疾病。行為人具備上述五種行為方式之一,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的,構成保險詐騙罪。
二、保險詐騙罪判幾年
個人犯保險詐騙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保險詐騙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險詐騙罪在客觀方面的行為方式比較特殊,刑法對其沒有采取概括式的規(guī)定,取而代之的是采取列舉式的規(guī)定,即明確規(guī)定了五種行為方式,只有采取這五種行為騙保的,才可能構成本罪,不屬于這五種行為方式的其他行為,不構成本罪。以上就是對保險詐騙的行為方式有哪些,保險詐騙罪判幾年的說明、分析,希望能對您有所啟發(fā)。如果您還有疑問,不妨咨詢一下律師,他們的專業(yè)知識和實踐經驗可以幫您解除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