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罪
(一)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罪的概念
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罪是指違反國家規(guī)定,為他人提供書號、刊號,造成淫穢書刊出版的行為。
(二)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罪的構(gòu)成特征
1、犯罪客體
本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兩個。首先,行為人違反國家對書號管理的規(guī)定,出賣或者向他人提供了國家標準書號,侵犯了國家對書刊出版的管理活動。其次,當被出賣的書號用于出版淫穢書刊時,客觀上又造成了淫穢物品的廣泛傳播,從而又進一步侵犯了社會管理秩序。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違反國家關(guān)于書號管理的各種規(guī)定,向單位或個人提供書號,造成淫穢書刊出版的后果。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達到法定責任年齡并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單位均能成為本罪的主體。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過失,如果行為人明知他人是用于出版淫穢書刊而為其提供書號,則行為人的行為構(gòu)成出版淫穢書刊罪。
二、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罪判幾年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值得注意的是,淫穢書刊與色情出版物是不同的。色情出版物是指在整體上不是淫穢的,但其中一部分內(nèi)容有淫穢的成分,對人特別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影響,并且缺乏藝術(shù)價值和科學價值的出版物,提供書號出版色情出版物的,只是違法行為,不構(gòu)成犯罪。以上就是對什么是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罪以及判幾年的說明、介紹,衷心希望能夠切實幫助到您,為您排憂解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