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合同失職被騙罪
(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合同失職被騙罪的概念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被詐騙,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合同失職被騙罪的構成特征
1、犯罪客體
本罪的客體是國家機關對國家經(jīng)濟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動和國家資產(chǎn)安全。
2、犯罪客觀方面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的行為是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失職被詐騙。這里的失職,是指嚴重不負責任,即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簽訂、履行合同時應盡的職責。
3、犯罪主體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及立法解釋規(guī)定的人員。
4、犯罪客觀方面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的責任形式是過失。
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合同失職被騙罪判幾年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值得一提的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必須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才構成犯罪,沒有造成重大損失的,不構成本罪。以上就是對什么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合同失職被騙罪,判幾年的介紹,希望能夠切實幫助到您,給您帶來某些啟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