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qū)忂m用于哪些人
取保侯審是指公、檢、法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者妨礙偵查、起訴和審判,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方法
取保候?qū)彽倪m用對象為: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可以適用取保候?qū)彛ā兑?guī)定》第51條);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可以取保候?qū)彛?/p>
4、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的嬰兒的婦女,可以取保候?qū)彛ǖ?0條、《規(guī)定》第63條);
5、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jù)不符合逮捕條件的,公安機關可以決定取保候?qū)彛ǖ?5條);
6、移送起訴后,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復議、復核的,公安部機關可以決定取保候?qū)彛ā兑?guī)定》第63條);
7、持有效護照和有效出入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qū)彛ā兑?guī)則》第37條);
8、提請批準逮捕后,檢察機關不批準逮捕,對于需要繼續(xù)偵查的,公安機關可以決定取保侯審(第69條)。需要復議、復核的,公安機關可以取保候?qū)彛ā兑?guī)定》第63條)。
此外,第74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規(guī)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nèi)辦結,需要繼續(xù)查證、審理的,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qū)徎蛘弑O(jiān)視居住?!兑?guī)定》第75條涉及到超期強制措施的處理。
二、怎樣辦理解除取保候?qū)?/strong>
根據(jù)相關司法實踐,首先可以向作出取保候?qū)彌Q定的公安機關口頭或者書面提出解除取保候?qū)徱?,并闡明取保候?qū)徠陂g未出現(xiàn)任何違反第五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然后由辦案單位按照如下程序予以辦理:
1.審核解除取保候?qū)彽臈l件。公安機關辦案人員審查,看是否符合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取保候?qū)徠陂g是否存在有違反第五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
2.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各種法律手續(xù)。如果符合解除取保候?qū)彽臈l件,案件承辦人應當寫出《呈請解除取保候?qū)張蟾鏁?,?jīng)辦案單位審查同意后,辦案人員再制作《解除取保候?qū)彌Q定書、通知書》,辦理解除手續(xù)。
3.解除對被取保候?qū)徣藛T的監(jiān)督、約束。在辦理相關手續(xù)時,辦案人員要宣布《解除取保候?qū)彌Q定書》,并在該決定書回執(zhí)上簽字,同時,辦案人員還要制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并通知到指定的銀行領取保證金。至此,解除手續(xù)辦理完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