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釋與取保候?qū)彽膮^(qū)別是什么
保釋與取保候?qū)彽牟煌幵谟冢?/p>
1.適用的范圍不一樣。英國保釋的適用范圍很廣泛。從理論上說,無論什么性質(zhì)的案件都可以保釋,并不因為罪行嚴重而被拒絕保釋。拒絕保釋有三種情形:
(1)有足夠的理由相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會按照保釋要求出庭,如以前保釋有潛逃記錄而沒有合理的解釋。
(2)有足夠的理由相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進一步犯罪。這是根據(j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前的經(jīng)歷與此次犯罪的性質(zhì)等因素來判定的。
(3)有足夠的理由相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威脅、干擾、傷害證人。一般說來,除特殊案件,如殺人、強奸、持槍搶劫、外國人犯罪、走私、毒品犯罪及有前科的案件外,其他案件的保釋率很高。而在我國,取保候?qū)彽姆秶鄬捅容^狹窄。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適用取保候?qū)彽姆秶鸀榭赡芘刑幑苤啤⒕幸刍蛘擢毩⑦m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2.程序不一樣。與我國逮捕必然導致羈押的做法不同,國外警察實施
逮捕后,須決定是羈押、無條件保釋還是有條件保釋,同時提取指紋并進行dna取樣,決定羈押的,必須在24小時(最長不超過72小時)內(nèi)提交治安法官。開庭后,法庭仍須考慮是否應對被告人予以保釋。在我國,拘留、逮捕后就必須關押,取保候?qū)徥菍辛簟⒋洞胧┑难a充,而不是先決考慮。
3.權利不一樣。在國外,保釋是犯罪嫌疑人的一項基本的權利,司法部門首先必須優(yōu)先考慮,沒有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不得拒絕。同時,犯罪嫌疑人及其代理人對與司法部門拒絕保釋有權利提出上訴。在我國,取保候?qū)徶饕w現(xiàn)的不是權利而是權力的象征。取保候?qū)彽倪m用不是司法機關優(yōu)先考慮的措施,他是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屬、辯護律師提出申請,理由正當符合條件的司法機關才能夠同意并決定對其取保候?qū)?。對于司法機關拒絕申請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屬、辯護律師沒有其他的救濟措施以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4.國外的保釋制度不存在重復保釋的情況,而在我國,卻存在重復取保候?qū)彽那闆r。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1999年10月01日《關于取保候?qū)徣舾蓡栴}的規(guī)定》第二十二條在偵查或者審查起訴階段已經(jīng)采取取保候?qū)彽模讣扑椭翆彶槠鹪V或者審判階段時,如果需要繼續(xù)取保候?qū)彛蛘咝枰兏WC方式或強制措施的,受案機關應當在七日內(nèi)作出決定,并通知執(zhí)行機關和移送案件的機關。受案機關決定繼續(xù)取保候?qū)彽?,應當重新作出取保候?qū)彌Q定。對繼續(xù)采取保證金方式取保候?qū)彽?,原則上不變更保證金數(shù)額,不再重新收取保證金。
二、取保候?qū)彽某绦蚴窃鯓拥?/strong>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qū)?。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qū)?。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和律師申請取保候?qū)彂敳捎脮嫘问?,有權決定的機關應當在收到書面申請后7日以內(nèi)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對符合取保候?qū)彈l件并且提出了保證人或者能夠交納保證金的,公安、司法機關應當同意,并依法辦理取保候?qū)徥掷m(xù)。對不符合取保候?qū)彿ǘl件的,不同意取保候?qū)?。不同意取保候?qū)彽模瑧敻嬷暾埲?,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