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中止如何理解
犯罪中止是故意犯罪未完成的形態(tài),研究犯罪中止,對犯罪行為的準確定性以及對犯罪人適當量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從法理上看,犯罪中止就是自動停止犯罪或者自動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的發(fā)生。它分為兩種形式:1、個人犯罪的犯罪中止;2、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成立應當具備適時性、自動性、有效性的條件。對個人犯罪的犯罪中止認定,一般都比較好掌握,筆者在此不須贅述?,F(xiàn)結合審判實踐,就如何認定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試談一下自己的拙見。
要正確認定共同犯罪的中止犯,首先應弄清共同犯罪的概念、構成要件及其形式。在此著重講一下其形式,按共同犯罪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地位的標準,可分為簡單的共同犯罪和復雜的共同犯罪二種。簡單的共同犯罪指共同犯罪人直接實施了某一具體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都是實行犯。復雜的共同犯罪指各共同犯罪人在犯罪中有不同的分工、處于不同的地位,起著不同的作用的共同犯罪,如有的是實行犯,有的是教唆犯,有的是包庇犯等。基于共同犯罪的這一特殊形式,在認定中止犯時,就要有針對性地進行研究和分析。
二、共同犯罪中止如何認定
共同犯罪中止是指全體或部分共同犯罪人自動停止犯罪行為,并以自己的行為有效地防止或阻礙犯罪結果發(fā)生的行為狀態(tài)。它分為全體和部分共同犯罪人中止兩種情況。其成立應具備的條件是:1、時間性。即中止應發(fā)生在犯罪預備和實行階段,或在犯罪行為實行終了以后,犯罪結果尚未發(fā)生以前。2、自動性。共同犯罪人應自愿停止犯罪行為。3、有效性。即共同犯罪人應有效地防止或阻礙犯罪結果的發(fā)生。
判斷共同犯罪中止是否有效,應將共同犯罪理論和犯罪中止理論結合起來分析。共同犯罪是由數(shù)人實施的,在這個整體中每個人的地位、作用、行為方式都不盡相同,其有效性的標準亦有所不同。
總的說,共同犯罪中止的有效性標準是防止或阻礙犯罪結果的發(fā)生,其應具備兩方面的因素:
1、在主觀上,中止犯罪的共同犯罪人應自動切斷自己與其他共同犯罪人的犯意聯(lián)系,并將中止犯罪意圖以言行方式告知其他共同犯罪人;
2、在客觀上,中止犯罪人必須有效地切斷自己先前的行為與共同犯罪整體行為的有機聯(lián)系。如共同犯罪人自動、消極地停止自己的犯罪行為并不能切斷自己先前行為與共同犯罪的聯(lián)系,就必須采取積極的行為阻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繼續(xù)實施犯罪或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的發(fā)生,才能具有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