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地域管轄?
地域管轄是指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在審判第一審刑事案件權限上的劃分
二、確定地區(qū)管轄的原則:
1、犯罪地人民法院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為輔;
原因:
a. 犯罪地是進行犯罪活動的地方,便于依靠群眾
b. 便于人民法院就地調查核實有關證據(jù),有關案情,及時審判
c. 便于就地傳喚和通知訴訟參與人出庭參加訴訟,節(jié)約辦案成本
d. 便于當?shù)厝罕娕月犕彛较⒚駪?/p>
e. 便于通過審判當?shù)匕讣?,教育群眾自覺遵守法律,積極同犯罪行為作斗爭,擴大法制宣傳的效率
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的情形:
a. 被告人流竄作案,主要犯罪地難以確定,而被告人居住地群眾更為容易了解其犯罪情況的
b. 被告人在居住地民憤極大,當?shù)厝罕姀娏乙笤诰幼〉剡M行審判的
c. 可能對被告人適用緩刑或判處管制,而且必須在被告人居住地監(jiān)督考察的
被告人居住地是指被告人的住處所在地,根據(jù)司法實踐,也可以認為是戶籍所在地,也可以是學習工作所在地
2、以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審判為輔。
刑事訴訟法25條規(guī)定,幾個同級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審判,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審判;
幾個法院都有管轄權的情形:預備與行為地不同;行為與結果地不同;一個案件涉及幾個地區(qū);等等。有利于案件及時準確解決,主要犯罪地應以情況確定。
以上就是對什么是地域管轄,確定地域管轄的原則是什么的內容解答。地域管轄與級別管轄不同。級別管轄從縱向劃分上、下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刑事案件的權限和分工;而地域管轄從橫向劃分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刑事案件的權限和分工,解決某一案件應由哪一個人民法院管轄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