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詐騙罪
詐騙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于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
二、關于詐騙罪的量刑是怎么規(guī)定的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量刑格
1、詐騙不足4 000元的,基準刑為罰金刑;4 000元以上不足5 000元的,基準刑為管制刑;5 000元的,基準刑為拘役三個月,每增加1 67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1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 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2、有第一百二十六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擬處拘役刑的,升格為有期徒刑;擬處管制、罰金刑的,升格為拘役刑;
3、詐騙3 000元且是累犯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 23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二)詐騙4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 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三)詐騙20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 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處10%: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jié)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yōu)撫、救濟、醫(y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后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蛘咂渌麌乐睾蠊?;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詐騙被行政處罰的;
9、詐騙作案10次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