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jié)伙搶劫 地下車庫殺死人
王云龍曾是紙老虎集團負責音像類產(chǎn)品的銷售管理人員,工作兩年后于2008年上半年辭職。就在辭職約一年后,王云龍就把搶劫目標鎖定為昔日的老板胡忠。
2010年7月29日13時許,王云龍集結(jié)唐亮(已自殺)、劉建國、王世平在購物中心地下二層停車場內(nèi),持刀、仿真槍和自制爆炸物對胡忠實施搶劫。其間,胡忠掙脫控制并呼救,后被唐亮和劉建國陸續(xù)追上,唐亮持刀猛刺胡忠胸腹部、四肢等處數(shù)十刀,劉建國則用手捂胡忠的嘴并踢踹胡忠的身體。最終,胡忠因被銳器刺扎軀干部傷及雙肺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王世平逃離現(xiàn)場后,聯(lián)系秦杰幫助其逃離北京。秦杰在明知王世平涉嫌犯罪的情況下,仍幫助其回住處取衣物、去銀行取款,并陪同其前往長途車站。
法院認定搶劫罪 主犯被判死刑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劉建國、王云龍、王世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jié)伙以暴力、脅迫的方法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搶劫罪。而秦杰明知王世平涉嫌犯罪而幫助其逃匿,其行為已構(gòu)成窩藏罪。
最后,劉建國和王云龍因犯搶劫罪分別被判處死刑和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王世平因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秦杰因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此外,劉建國、王云龍、王世平還需共同賠償死者家屬104萬余元。
宣判后,劉建國表示不服,提出上訴,王世平則明確表示不上訴,王云龍和秦杰表示需要考慮下再決定是否上訴。
庭審當日,紙老虎董事長胡忠的多名親屬來到法院旁聽了宣判。整個宣判過程,胡忠的家人都顯得十分平靜,對于結(jié)果,胡忠的妻子表示“雖然情感上無法接受,但是接受法院的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