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什么叫刑事責任,刑事責任是什么?
在我國,關于刑事責任,法律并沒有給出統(tǒng)一的定義。在理論上人們普遍認為刑事責任是一種對人行為的否定性評價和譴責。那么,在司法實踐中,什么叫刑事責任呢?
刑事責任是根據相關刑事法律的規(guī)定,犯罪分子因其所犯罪行為而應受追究的法律責任。值得我們注意的是,此處所依據的法律不是行政訴訟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私法,而是依據我國最為嚴厲的刑法。因此,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等存在著很大差別,不僅僅是程度上的區(qū)別,更有性質的差異。舉個例子,一個人因為簽了合同不履行,承擔的僅是違約的民事責任,而一個人利用合同進行詐騙,承擔的將可能是刑事責任。前者可能是賠償,而后者則可能面臨限制或失去人身自由的懲罰。
從上面的例子來看,大家應該會有比較深刻的體會,也更能明白刑事責任性質的嚴重性。當然,涉及到如何判定刑事責任,這是由我國人民法院來判斷的。如果法院判定有罪并判決限制或剝奪人身自由,這個結果就是刑事責任的實現(xiàn)。
二、 什么是刑事責任能力?
所謂刑事責任能力,是承擔刑事責任的前提,指的是認識到自己的行為的社會性質以及其意義,并對自己這些行為進行控制和支配的能力。事實上,從定義我們就可以看出,刑事責任能力就是指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
那么,辨認能力是指什么呢?所謂辨認能力,指的是一個人對自己所作的行為的社會性質、意義和后果的能力。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做出一個舉動和行為,都是有自己的目的和想法的。如果完全沒辦法意識到,那么也就沒有辨認能力。
控制能力又是指什么?所謂控制能力,指的是一個人按照自己的意志來達到控制和支配自己行為的能力。同樣道理,如果一個人完全沒有辦法控制自己的行為,我們也認為他是沒有控制能力的人。
在司法實踐中,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是刑事責任能力的兩個基本要件,并且兩者必須同時具備。少了其中之一,就會使刑事責任能力受損,因此其刑事責任也會相應受到削弱。
三、 怎么判斷是否有刑事責任能力?
盡管我國《刑法》沒有在法條中指明刑事責任能力,但是刑法對刑事責任年齡的規(guī)定,實際也是對刑事責任能力的一種正面規(guī)定。比如我國《刑法》第17條就有規(guī)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意味著法律推定16周歲以上的人是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此外,在第18條中,也規(guī)定了精神狀態(tài)對刑事責任能力的影響。比如,精神病人或者間接性的精神病人,或者醉酒者的刑事責任能力,皆有所不同。
因此,要判斷一個人是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必須首先考慮其是否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如果沒達到,還要判斷其所實施的犯罪是否有特殊條件,比如14周歲至16周歲犯故意殺人罪的情況等,如果達到了,還要考慮其精神狀態(tài)如何等等。有的判斷是很容易做出的,比如一般情況下的刑事責任年齡判斷,但對于精神狀態(tài)的判斷,則需要專門的鑒定機構進行認定,否則法庭是不予認定的。
以上就是對什么叫刑事責任,什么是刑事責任能力,怎么判斷等一系列問題的解答。事實上,這類問題往往比較專業(yè),一般普通老百姓是無法得出準確的結論的,因此,在法庭作最后判決之前,借助于律師的專業(yè)知識,是能夠基本做出判斷的。專業(yè)的律師往往具備豐富的實戰(zhàn)經驗,也往往能夠制定有效的辯護策略,從而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進行最為有效的保護。因此,在沒有相關的專業(yè)知識時,咨詢專業(yè)的律師或是最佳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