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緩刑?
緩刑,是指對于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jù)其犯罪情節(jié)和悔罪表現(xiàn),認為暫緩其刑罰的執(zhí)行,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
二、宣判緩刑的條件有哪些呢?
適用緩刑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只適用于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這里所說的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人民法院對犯罪分子實際判處的刑罰(即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
2、對于累犯,不論判處何種刑罰,均不得適用緩刑。
3、犯罪情節(jié)較輕,有悔改表現(xiàn),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
被判處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還判處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應當執(zhí)行,而不受主刑緩刑的影響。
緩刑的考驗期限,是指對受緩刑宣告的犯罪分子進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