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法院調查取證
在實踐中,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證據收集證據須具備以下條件:
1、提出申請的人必須是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
2、須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在程序上應該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被調查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等基本情況、所要調查收集的證據的內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原因及其要證明的事實。
3、符合申請?zhí)峤坏钠谙?。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不得遲于舉證期屆滿前7日。
4、提供必要的證據線索,而且該線索應該與證據有實質聯(lián)系。
5、繳納人民法院收集證據所需要的必要費用。
法院對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申請不予準許的,應該向當事人或其訴訟代理人送達通知書。通知書應當告知不予準許的決定以及理由。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收到通知書的次日3日向受理申請的法院書面申請復議一次。法院應當復議一次。法院應當在收到復議申請書之日起5日作出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