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材料怎么接受
1.《刑事訴訟法》第84條第3款規(guī)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 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第4款規(guī)定:“犯罪人向公安 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guī)定。
因此,對于報案、舉報、控告、自首等立案的材料來源,公安機 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首先都應當接受并進行登記。接受并不等于立案,立案是接受材料之后的一種決定,接受在是立案之前對立案材料來源的受理。接受以后 對于不屬于自己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圍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和舉報人;對于屬于自己管轄,但根據(jù)案情需要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 采取緊急措施,然后再移送主管機關處理。
2.報案、控告、舉報均可以書面或口頭形式提出
《刑事訴訟法》第85條第1款規(guī)定:“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jīng)宣讀無誤后,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p>
二.審查立案材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在審查中,對反映的問題,必須實事求是,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允許任意夸大或縮小,更不允許捕風捉影,無中生有。
(2)判明立案材料的真實性和可靠性。通過審查,就是要明辨是非和真?zhèn)?,弄清事情的真假虛實?/p>
(3)弄清所反映問題的性質(zhì)。通過審查,可以去掉水分,弄清是否屬于違法違紀,正確把握問題的性質(zhì)。
(4)抓主要問題和基本事實。將反映問題和線索進行梳理,突出違法違紀問題的重點,即抓住違法違紀事實中的主要問題和基本事實,予以認真細致的審查。
(5)不擴大影響,注意保密。審查案件材料是在沒有立案的情況下進行的,查詢核實工作要注意方法,一般不宜采取正面接觸的方法,而應盡量從側面和外圍做工作,范圍不宜過寬,以免走漏風聲,給立案后的調(diào)查取證造成被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