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的翻譯人員是什么,翻譯人員法律規(guī)定有哪些?
此文章幫助了1737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師 來源:法邦網(wǎng)
一、刑事訴訟的翻譯人員
翻譯人員是指接受司法機關的指派或聘請,在訴訟中進行地語言、文字(包括聾啞手勢和盲文)翻譯工作的訴訟參與人。
二、翻譯人員法律規(guī)定
翻譯人員必須是與案件沒有利害關系的人,有刑事訴訟法第28、29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翻譯人員有權了解有關的案件情況;有權獲得相應的報酬和補償;有權查閱記載其翻譯內(nèi)容的筆錄,如果認為筆當同翻譯內(nèi)容不符,還有權要求修正和補充。翻譯人員應如實地進行翻譯。
北京刑事律師溫馨提示:
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凍結(jié)被告人的財產(chǎn)。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者檢察院可以申請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進行調(diào)解,或者根據(jù)物質(zhì)損失情況作出判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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