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傷害案件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嗎
不是的。傷害案分重傷、輕傷和輕微傷三種,由法醫(yī)鑒定為判別標準。屬重傷的,由公安機關偵查,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公訴,最后由法院審判;屬輕傷的,有明確自訴人和被告人,因果關系清楚,不需要偵查的,由自訴人直接到法院起訴;屬輕微傷的,如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處理。
二、反訴的條件有哪些
告訴才處理和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可以對自訴人提起反訴。
反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反訴的對象必須是本案自訴人;
(二)反訴的內容必須是與本案有關的行為;
(三)反訴的案件必須符合本解釋第一條第(一)、(二)項的規(guī)定。
反訴案件適用自訴案件的規(guī)定,并應當與自訴案件一并審理。原自訴人撤訴的,不影響反訴案件的繼續(xù)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