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責任能力指什么
刑事責任能力是指行為人能夠辨認或控制自己的行為,從而對自己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但不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也不負刑事責任。
二、刑事責任包括哪幾個方面
我國刑法對此有以下規(guī)定: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
2、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3、尚未完全喪失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