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對負刑事責任的年齡
根據我國刑法第17條第2款的規(guī)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因此,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是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
二、刑事責任年齡的劃分標準
對此,我國刑法對此有以下規(guī)定:
1、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2、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 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應當負刑事責任;
3、不滿14周歲的人實施任何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
4、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