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責任年齡的含義
刑事責任年齡,是指刑法所規(guī)定的,行為人實施刑法所禁止的犯罪行為所必須達到的年齡。如果行為人沒有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其實施的行為就不可能成立犯罪,故刑事責任年齡實際上是犯罪年齡。
二、刑事責任年齡如何計算
我國刑法把刑事責任年齡階段劃分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相對負刑事責任與完全負刑事責任三個年齡階段;其中不滿14周歲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無論實施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是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只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
對此,我國刑法第17條第二款規(guī)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6周歲的人對其實施的犯罪行為,應當負刑事責任,這一年齡階段,稱為完全負刑事責任階段。刑事責任年齡是指實足年齡即周歲。周歲計算方法為:1.周歲一律按照公歷的年、月、日計算;2.周歲以12個月計算,每滿12個月即為一周歲;3.每滿12個月即滿1周歲應以日計算,從生日第2天起計算。
三、刑事責任年齡怎樣認定
刑事審判中,通常情況下認定被告人的年齡與案件處理沒有多大關(guān)系,如成年被告人,但是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時,年齡的準確認定則顯得尤為重要,這關(guān)系到對被告人是否追究刑事責任,是否從輕或減輕處罰,甚至是否適用死刑等。對認定被告人刑事責任年齡的證據(jù)形式作一探討。
